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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的旅程(7)

最後的旅程(7)

 

問:佛教主張人死後,不可以馬上移動、洗淨遺體;但是,各大醫院為了讓出病床給別的病人,不可能讓遺體原地停留太久,通常立刻淨身送冰櫃。另方面,目前許多醫界及公益團體紛紛倡導器官捐贈,如果堅持一、兩天甚至三天不能移動遺體,那麼是否死後就不能捐贈器官了?

答:佛教認為人雖然已不能呼吸、沒有心跳,醫學上判定已經死亡,但他的神志可能還有感覺,如果斷氣之後立即挪動遺體,擔心亡者會感到不適,因而生起瞋怨心,這種念頭當然對亡者的往生有很大的影響,所以主張死後不要馬上搬動身體。法鼓山一般建議讓遺體要放置八至十二小時。

但是,除非在家中過世,否則很難做到這點,且要求未設有臨終關懷病房的醫院配合,似乎也有困難,這時就要看亡者有沒有心理準備。如果他生前已經明白會有這些程序,心理上可以接受,斷氣之後若遺體被移動,就比較不會起瞋心。此外,在必要時可為亡者開示,請放下對身體的眷戀、執著,然後再搬動遺體。

同樣地,一個人如果生前已交代,在死後願意捐出有用的器官或填寫器官捐贈卡,這也表示他心裡早有準備,所以即使死後有知覺,也會忍耐,因為他出於自願,願意捨身助人,如此則是無礙的。

目前慈濟功德會也鼓勵大家加入大體捐贈(整具遺體捐作醫學、解剖用途)的行列,也表明佛教界是開明的,不會因為「不得立即挪動遺體」的古訓,就反對器官捐贈。

 

:聖嚴法師 「歡喜看生死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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