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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的旅程(6)

最後的旅程(6)

 

火葬與器官捐贈

問:法師在《台灣,加油》這本書裡,建議當時九二一震災的家屬,用火葬的方式安葬罹難者遺體。這除了環保因素,是否還有宗教的理由?對一般人而言,火葬是否比較好呢?

答:中國人崇尚土葬,所謂「入土為安」,而且也講究陰宅的風水。幾年前我到大陸探親時,曾見識到西安郊區秦陵附近一幅土葬奇景。那個地方是大眾公認的好穴,許多人想盡辦法把親人遺體葬在那裡,但土地有限,經年累月下來,發現後來者一層層地埋葬在先到者之上,像蓋了一片地底公寓一樣,真是「地盡其利」了。

臺灣地小人稠,尚未時興蓋地下的墓葬公寓,火葬自然是比較合宜又環保的選擇。火葬的環保效益不只於節省土地資源,對水、空氣都有好處,因為在大多數動物中,人的腐朽遺體是最臭的,而且屍體在土中腐化後,其物質滲入泥土或水中,也可能造成自然生態的汙染。採用火葬,遺體不僅沒有腐爛的問題,也不會汙染環境。

就宗教意義而言,亡靈若經過一段長時間,既未往生佛國,也未轉生他處,那麼亡靈經常會與遺體同在,以遺體或棺木為自己的棲息處,流連不去。我們做大法會,如拜「梁皇懺」、放大焰口時,許多人(包括我在內)在放置牌位的地方,有時就會聞到濃濃的屍臭味,這證明許多亡靈的確來參加法會,而且連臭味道都帶來了。

如果遺體經過火化處理,就不會夾帶著氣味到處走。更深一層看,屍身火化成灰,亡靈比較容易正視死亡,也就不會那麼眷戀,比較可以放下而去轉生,這也是一種心靈環保,所以雖然人已過世,都還可以為環保盡一份心力。

 

:聖嚴法師「歡喜看生死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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